聚焦落实国家“十四五”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,以及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、碳达峰实施方案、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等有关要求,提出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三年目标任务。3月28日,工信部、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方案指出:
推进节能减污降碳改造。加强铝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,支持应用低硫阳极材料,提高电解槽换极效率,创建一批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的标杆企业,鼓励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铝行业产能向外转移。
推动实施大型化铝电解槽、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等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,加强铝电解槽能量优化及余热回收,鼓励采用铝液直供铝材加工模式。持 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,规范企业用能行为。综合运用环保、节能、安全、技术、质量等手段,依法依规退出和处置落后 产能。
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强环保绩效管理,提升园区企业环保绩效等级,建设一批绿色矿山、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, 打造一批减污降碳协同标杆企业。加快建设有色金属行业绿 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,支持开展绿色铝产品认证。(国家发 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国 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)
优化电解铝产能布局。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,优化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实施,新置换电解铝项目应符合铝液 交流电耗不高于13000千瓦时/吨、环保绩效A级等要求, 鼓励采用500kA及以上电解槽,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,鼓励电解铝产能 向清洁能源富集、具有环境和能源容量地区转移,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低碳铝产品。加强低碳冶炼等颠覆性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,研究探索实施电解铝产能置换差异化政策。(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,生态环境 部参加)
实施清洁能源替代。鼓励企业参与光伏、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、储能系统开发建设。推进氢氧化铝焙烧、铝用阳极焙烧环节实施清洁能源替代。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,支持电解铝企业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。支持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、购买绿色电力证书、投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等方式,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。推动提高铝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,加强运输车辆排放管控。
全文如下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、发展改革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商务、应急管理、国资、市场监管主管部门,海关总署广东分署、各直属海关,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:
现将《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
国家发展改革委
自然资源部
生态环境部
商务部
应急管理部
国务院国资委
海关总署
市场监管总局
国家矿山安监局
2025年3月11日
《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.pdf